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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出台根植地方行动计划 推动学校转型发展
2015-12-25 17:34     (点击数:)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》的精神,实现学校立足商洛、面向地方、服务基层,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,深化学校内涵式发展和开放办学,加快应用型大学建设,推动学校转型发展,促进“双师型”队伍能力提升,12月25日,学校印发了《商洛学院根植地方行动计划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决定开展根植地方行动计划(以下简称“行动计划”),要求我校所有在岗专任教师进政府、进企事业单位、进社区、进乡村,深入基层、服务地方,积极开展校地、校企合作。

活动以院(部)为主体具体组织实施,在不影响校内正常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,以教师团队、教师个人、学生社会实践等形式,在商洛市及周边地区企业、社区、乡村及其他基层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活动。教师结合行业、企业生产,优化生产工艺、推动科技转化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;围绕基础教育、社区工作、地方文化建设、美丽乡村建设等发展需要,实施教育、法制、金融、艺术等方面的服务和培训;进行地方文化研究,编撰地方志;开展健康教育咨询、文体活动策划、培训和演出活动等。

“行动计划”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,一般在周末或寒暑假进行,要求每位教师每学年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20天,分散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,活动期间教师接受学校与“行动计划”单位的双重管理。教师要积极参与“行动计划”,广泛调查研究,在活动期内至少发表一篇教学、科研论文或调研报告,或主持一项课题,或参与一项10万元及以上横向或5万元及以上纵向课题,或牵头建设一个实习、实训与就业基地,或积极开展技术攻关、项目研发、服务培训等。

为了保证“行动计划”落到实处,学校成立了“行动计划”领导小组。学校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划拨专项经费,支持“行动计划”开展。学校对活动的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估、考核,对表现突出的相关教学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。“行动计划”办公室和所在教学单位将不定期组织检查教师活动开展情况,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、职称评审、聘任的必要条件。各教学单位在“行动计划”中取得的成果纳入学校对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的范畴;教师在本次行动中的表现情况,纳入各院(部)对教师的年终考核范畴。

(文/彭丽娟 编辑/彭丽娟 审核/鱼小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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